首页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 第五十八条独立法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章 附 则第五十八条本办法发布之前有关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