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发布之前有关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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