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五条

第五章 罚 则

第五十五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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