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

第五章 罚 则

第五十条

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其中,构成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规避招标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一)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二)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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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