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章 投 标第二十五条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