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章 招 标

第二十条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不得终止招标,也不得在出售招标文件后终止招标。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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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