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六条

相关省(区、市)按照优中选优、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经得起检验的原则,并参考国务院大督查和有关专项督查表扬和通报批评情况,提出农村危房改造激励对象名单。确定名单前应进行公示,经省(区、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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