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七十一条

第十一章 录取

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