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四十二条

第七章 评卷

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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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四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