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的公告第八条
第八条
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与质押登记相关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
(二)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五)质押担保的范围。
- 制定机关
- 知识产权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与质押登记相关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
(二)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五)质押担保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