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的公告第六条

第六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提交电子件、邮寄或窗口提交纸件等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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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的公告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