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的公告 / 第六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的公告第六条第六条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提交电子件、邮寄或窗口提交纸件等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