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的公告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的公告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专利登记簿记录专利权质押登记的以下事项,并在定期出版的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出质人、质权人、主分类号、专利号、授权公告日、质押登记日、变更项目、注销日等。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