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九条独立法条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九条第一章 总 则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执法机构,应当在派出部门确定的权限范围内以派出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