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八十三条独立法条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第四章 执法文书的送达和处罚决定的执行第八十三条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拍卖非法财物的款项,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