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
第四章 执法文书的送达和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七十五条
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当场作出农业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执法文书的送达和处罚决定的执行
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当场作出农业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