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第三章 农业行政处罚的决定 /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四十六条

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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