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农业行政处罚的决定 /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三十一条

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根据新的情况发现不符合第三十条规定的立案条件的,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应当撤销立案。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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