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赔偿办法 / 第五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赔偿办法第五十九条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复议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的法律责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