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赔偿办法 / 第五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赔偿办法第五十七条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赔偿义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赔偿案件中,有徇私舞弊或者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