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赔偿办法第四十九条

第六章 赔偿费用

第四十九条

海关依法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时,损坏被查验的货物、物品而发生的查验赔偿,其赔偿费用由各海关从缉私办案费中支付。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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