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赔偿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赔偿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办理赔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