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烈士公祭办法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烈士公祭活动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引导公民通过观看烈士公祭活动直播、瞻仰烈士纪念设施、集体宣誓等,铭记烈士事迹,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组织学生以适当方式参加烈士公祭,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制定机关
退役军人事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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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公祭办法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