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文化和旅游部按照职责依法负责全国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的指导、协调、监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