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第二章 运 营

第二十条

社交网络平台、移动应用商店等信息网络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其服务从事违法违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或者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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