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五十三条独立法条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