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及时报送投资信息,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或误导性报告,不得有重大遗漏。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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