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McLoo
法律知识库
首页
法律法规
法律分类
最新发布
高级检索
首页
搜索
首页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
/ 第三十四条
独立法条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