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前须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的,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