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大额交易报告第八条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