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内部管理措施

第二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系统,以客户为基本单位开展资金交易的监测分析,全面、完整、准确地采集各业务系统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保障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的数据需求。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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