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内部管理措施

第二十条

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职的反洗钱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和信息支持。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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