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可疑交易报告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应当定期对交易监测标准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完善交易监测标准。如发生突发情况或者应当关注的情况的,金融机构应当及时评估和完善交易监测标准。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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