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大额交易报告

第十条

客户通过在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或者境内银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或者发卡银行报告;客户通过境外银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收单机构报告;客户不通过账户或者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报告。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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