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第六条向当事人告知听证权利时,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