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六条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六条

向当事人告知听证权利时,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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