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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