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举行听证

第二十四条

听证主持人核对听证参加人,说明案由,宣布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翻译人员名单,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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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