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三章 听证组织机构、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第十七条与听证案件有关的证人、鉴定人等经听证主持人同意,可以到场参加听证。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