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第三章 听证组织机构、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

第十七条

与听证案件有关的证人、鉴定人等经听证主持人同意,可以到场参加听证。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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