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出口商品配额证明、批准文件或出口配额许可证的,依照《货物进出口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处罚,外经贸部并可以取消其已获得的出口商品配额。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