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出口配额的分配、调整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本着提高配额使用率的原则,定期对本地区出口商品配额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对配额使用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当及时收回已分配的配额并重新分配。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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