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三章 出口配额总量

第十条

外经贸部确定出口商品配额总量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 (二)保护国内有限资源的需要; (三)国家对有关产业的发展规划、目标和政策; (四)国际、国内市场的需求及产销状况。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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