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二章 境外供货企业登记管理

第六条

为了便利通关,境外供货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向海关总署申请登记。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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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