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质量信用管理

第二十四条

海关总署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层级,并通知主管海关及相关单位。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