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质量信用管理第二十四条海关总署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境外供货企业质量信用层级,并通知主管海关及相关单位。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