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质量信用管理第二十二条直属海关对检验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初步评估确定境外供货企业的质量信用层级,并将评估结果及理由书面告知境外供货企业。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