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章 质量信用管理第十八条海关总署对境外供货企业实行质量信用管理。直属海关根据进口棉花的实际到货质量和境外供货企业的履约情况,对境外供货企业的质量信用进行评估,并上报海关总署。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