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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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