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管理,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