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管理,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