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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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