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 第四条独立法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