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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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