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九条

第四章 实行“三项制度”改革

第十九条

水利施工企业要积极推行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走向市场,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方式。 1、施工企业要按项目管理的原则和要求组织施工,在组织结构上,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经营管理上,建立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项目独立核算管理体制;在生产要素配置上,实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在施工管理上,实行目标管理。 2、项目经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最高组织者和责任者。项目经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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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