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对其设立的代表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业务活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