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公路代建工作并对公路代建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代建工作和代建市场的监督管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